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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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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书公证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09日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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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书公证

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公民、法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单方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   
声明是本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由本人亲自办理申办声明书公证,声明人应亲自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申请办理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交:(1)身份证(2)户口簿;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交:(1)护照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如有)。法人申办声明公证,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声明书文本原件。   

3、与声明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    

注:所需具体材料以公证人员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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