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1日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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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于二〇二三年九月五日受理了陈建军申请继承其母亲杜静秋遗留的位于阜阳市颍州区文峰办河滨路桃园巷63幢101号房、102号房、201号房的遗嘱继承权公证。
现陈建军持有杜静秋于2007年11月23日所立并经阜阳市惠颍公证处公证的《遗嘱公证书》【公证书编号为:(2007)皖阜惠公证字第7313号】。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你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杜静秋于2007年11月23日以后所立的遗嘱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向我处提出异议。逾期我处将按规定为陈建军出具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阜阳市惠颍公证处地址:阜阳市颍淮大道151号
联系电话:0558-2254006 、2282680 、2681106